中共北京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等部门发布《北京市推动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意见》提出,支持数字技术研发创新。充分发挥北京科技资源优势,支持企业从实际金融需求出发开展技术选型和应用融合,加大关键软硬件技术金融应用的前瞻性与战略性研究攻关。支持企业在大数据、区块链、人工智能等关键底层技术领域取得新突破,超前布局6G、未来网络、类脑智能、量子计算等未来科技前沿领域。鼓励金融机构与科研机构、科技型企业建立合作机制,联合开展数字金融基础理论、技术和应用场景研究。坚持关键技术自主可控原则,支持金融机构和科技型企业依法依规合理应用开源技术,促进技术创新,降低企业成本。

北京市推动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意见

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,做好数字金融大文章,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,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,助力金融强国建设,制定本意见。

一、总体思路

(一)指导思想
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、三中全会精神,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、人民性,坚持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,发挥北京作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国家金融管理中心的叠加优势,从供给侧和需求侧双向发力,以数字技术赋能金融业高质量发展,以数字金融创新巩固拓展数字经济优势,更好服务数字中国建设,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数字金融发展示范高地,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突破。

(二)基本原则

坚持市场主导、政府引导。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,加强政府对数字金融发展的引导与监督,优化完善数字金融发展环境,促进各类型企业公平竞争和发展。

坚持问题导向、服务实体。引导金融机构发掘内部潜力,创新产品与服务,加强对重大战略、重点领域、薄弱环节的优质金融服务,打通束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堵点卡点,促进数字金融创新与实体经济发展深度融合。

坚持科技驱动、双向赋能。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加强对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,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。鼓励数字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创新应用,提升金融机构数字化经营服务能力。

坚持守正创新、防范风险。在市场化法治化轨道上推进各项金融创新,坚持金融创新必须在审慎监管前提下进行。统筹好发展与安全,推进监管数字化转型,提升监管效能和风险识别能力,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。

二、重点工作任务

(一)加大核心要素供给,激发数字金融发展动能

1.培育数字金融市场主体。支持金融机构、科技型企业、大型互联网企业以及其他为金融业提供技术、数据信息和相关专业服务的市场主体在京发展,开展数字金融创新和项目孵化。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根据数字金融企业的发展规律和特点,研发专属金融产品,提供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。鼓励风险投资、创业投资机构加大对数字金融企业的投资力度。发挥北京市人工智能产业投资基金、北京机器人产业发展投资基金、北京信息产业发展投资基金等政府投资基金作用,支持数字金融底层关键核心技术突破,促进重大创新成果落地。支持国家级金融科技示范区、丽泽数字金融科技示范园等以数字金融为特色的产业园区优化布局,完善配套服务,提升对数字金融发展的承载力。

2.支持数字技术研发创新。充分发挥北京科技资源优势,支持企业从实际金融需求出发开展技术选型和应用融合,加大关键软硬件技术金融应用的前瞻性与战略性研究攻关。支持企业在大数据、区块链、人工智能等关键底层技术领域取得新突破,超前布局6G、未来网络、类脑智能、量子计算等未来科技前沿领域。鼓励金融机构与科研机构、科技型企业建立合作机制,联合开展数字金融基础理论、技术和应用场景研究。坚持关键技术自主可控原则,支持金融机构和科技型企业依法依规合理应用开源技术,促进技术创新,降低企业成本。

3.鼓励大模型等数字技术在金融领域应用。鼓励金融机构运用大模型提升信用评估、运营管理和资本管理水平,建设大模型风险评估与预警系统,研发金融合规大模型助手,提高风险管理效率和准确性。推动区块链先进算力平台和人工智能公共算力平台应用,为金融业务发展提供精准高效的算力支持。促进多方安全计算、联邦学习、可信计算等隐私计算技术在金融领域拓展应用场景。支持金融机构构建高效安全、符合监管要求的金融云生态系统。加强人工智能、大数据分析等技术在金融监管领域的运用,更加精准有效地识别、监测金融风险。

4.推动应用场景落地。强化金融机构创新主体地位,发挥大型金融机构带动作用和示范效应,深化数字金融技术布局,促进新技术产业化、规模化应用。鼓励科技领先金融机构向中小金融机构输出风控工具和技术服务。支持数字金融重大应用场景在京率先落地,以应用场景为牵引推动关键核心技术迭代升级。鼓励金融机构、科技型企业将较为成熟的应用场景在京复制推广。开展数字金融技术评审,为创新成果产业化提供技术指导和应用前景评价。

(二)创新产品和服务,提升数字金融服务质效

5.引导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。鼓励金融机构科学制定和实施数字化转型战略,明确分阶段目标,改善组织架构和机制流程,加大数字技术在产品研发、营销获客、风险防控、客户服务、降本增效等方面的应用。支持银行机构强化核心平台技术支撑,拓展金融服务场景,提升敢贷、能贷、愿贷、会贷能力。支持保险机构将保险底层系统、技术应用、模型数据等充分融合,打造全链条、全场景的保险生态。支持证券机构在依法合规前提下,运用数字技术构建精细化用户画像,开展智能投顾服务。支持北京证券交易所优化数据中心布局,加快新一代交易支持平台建设,强化数据处理和分析能力。

6.提升科技金融服务水平。建立健全以金融机构使用为导向、企业授权为支撑的科创企业信用信息整合和开发利用机制,构建科技型企业创新积分评价指标体系,发展创新积分信用贷款。按照“货币政策工具+财政支持工具+数据赋能工具”模式支持辖内银行创新推出更多契合科创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,优化业务流程。发挥好科创企业金融产品超市功能,实现“政策工具支持”“融资对接桥”“产品信息披露”的有机统一,持续优化科创企业融资体验。鼓励金融机构与科创企业开展“金融+非金融”合作,丰富业务场景,实现“资金流”“信息流”“业务流”三流合一,助力提升风险管理能力。

7.夯实绿色金融发展基础。建立健全跨部门、多维度绿色发展信息共享,完善北京地区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信息对接机制,为金融机构高效精准服务企业绿色发展提供数据基础。鼓励金融机构利用数字技术开展绿色定量定性分析,提升对绿色企业、绿色项目识别和风险管理能力,提升碳足迹计量、核算与披露水平,开发多元化的绿色金融产品,提升绿色金融的透明度和可信度。

8.助力普惠金融增量扩面。支持金融机构运用大数据、人工智能等技术捕捉小微企业深层次融资需求,综合利用各类数据全面评估企业状况,缓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,提供与企业生产经营场景相匹配的数字信贷产品。推动落实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战略,鼓励金融机构探索利用大数据、区块链、物联网、人工智能等手段优化农村金融产品与服务,提高农村数字化治理水平,提升农村金融承载能力。

9.丰富养老金融场景建设。支持金融机构运用数字技术为客户量身定制个性化养老金融产品,拓展服务渠道和范围。引导辖内银行加大对“银发经济”的支持力度,积极满足普惠养老机构的合理融资需求。推动金融服务设施适老化改造,提升老年人享受金融服务的便利度。加强老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,帮助老年人提高对新型网络诈骗的防范意识。

(三)完善行业环境,优化数字金融发展生态

10.支持数字金融基础设施建设。支持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、国家数字金融技术检测中心和北京国家金融科技认证中心、风险监控中心以及金融信创生态实验室等基础设施建设发展,提升数字化水平和突发情况应急响应能力。服务中央金融管理部门数据中心建设,推动构建安全绿色高效的金融算力中心。支持有条件的金融机构、企业等设立数字金融实验室,开展前沿技术研究与应用,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申报北京市重点实验室、全国重点实验室。

11.搭建数据开放共享机制。建设“北京市公共数据开放体系”,完善我市公共数据服务运营、应用创新、资产登记、加工转换和安全管理等功能,加强数据目录、数据资源、共享交换和标准规范的一体化建设,支撑我市公共数据高质量安全开放。在依法安全合规前提下,推动金融信用数据和公共信用数据、商业信用数据共享共用和高效流通,加大工商、税务、社保等数据共享共用力度,支持金融机构间共享风控类数据。支持金融机构、科技型企业运用联合建模、图计算、数据可视化、数字孪生等技术手段,对数据资源进行价值挖掘和关联分析。建设好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。

12.培育数字金融人才。支持北京高校开设与数字金融需求相匹配的课程,推动金融与数字领域学科交叉融合,强化理论学习和实践操作,增强高水平数字金融人才供给。鼓励金融机构与高校、科研机构开展合作,健全在职人才培养体系,提升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科技素养,探索业务、技术人才双向交流。加强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的终身学习和持续教育,适应数字行业发展变化。吸引更多高层次数字金融人才来京发展。

13.加强数字金融国际合作。积极参与全球数字金融治理体系建设和标准制定,支持在京智库机构和研究机构编制发布数字金融相关评价指数。鼓励在京金融机构、科技型企业“走出去”,积极融入全球创新网络、拓展国际市场,深化技术创新国际交流与协作,开展数字金融技术投资和项目孵化,引入前沿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。鼓励国内外数字金融领域专家学者开展交流,促进知识和人才的国际流动。

(四)坚守风险底线,保障数字金融发展安全

14.构建数字金融安全体系。强化金融安全意识,推动首都金融业加强网络安全体系建设,提高金融系统安全和网络安全管理水平。支持金融机构加强数据安全、网络安全、科技外包等风险管理,提升对数字渠道风险、智能算法风险、大数据风险等的感知和分析能力,防范新技术应用带来的风险,提高运营韧性。 鼓励金融机构、科技型企业完善数据安全管理机制,严格遵守数据安全、隐私保护相关法律法规。

15.完善数字金融治理机制。按照金融业务持牌经营原则,坚持所有金融活动必须依法依规纳入监管,加强金融机构与科技型企业合作的规范管理。健全适应数字化时代的金融监管体系,增强数字化监管能力和金融消费者保护能力。深化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运用,推进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试点,支持更多数字金融领域优质创新应用开展测试。推动风险防范关口前移,强化大数据管理分析,健全风险监测、评估、预警机制。支持北京金融法院金融法治协同创新中心建设,为数字金融创新发展提供司法服务保障。

三、保障措施

(一)加强组织协调

建立本市数字金融发展工作联动机制,加强央地协同、市区联动、定期沟通,统筹推进数字金融发展各项工作,加强数字金融动态评估和风险监测。

(二)推动任务落实

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,根据自身职责创新工作方式方法,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数字金融创新发展,及时解决任务落实过程中的各种问题,争取形成更多标志性成果。

(三)加大宣传力度

做好数字金融政策的发布解读,广泛宣传本市数字金融发展的最新成果与典型案例。通过首都金融创新激励项目等市级评选活动,对有重大突出贡献的数字金融项目给予支持。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宣教活动,提升消费者数字金融素养和风险防范意识。